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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9日訊上交所網站昨日發(fā)布對山鷹國際(600567.SH)的監(jiān)管工作函,處理事由為就山鷹國際控股股東增持承諾延期事項發(fā)出工作函,涉及對象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山鷹國際2023年3月30日發(fā)布關于控股股東延期履行增持承諾并增加增持主體的公告。公告顯示,山鷹國際于2021年制定了《責任目標考核激勵管理辦法(2021-2025年)》,設定了公司2021年責任利潤值為不低于18.00億元。根據考核辦法規(guī)定,公司控股股東福建泰盛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盛實業(yè)”)承諾自公司2021年年報披露后的12個月內,在遵守監(jiān)管要求上限金額的前提下,按照凈利潤實際完成值與責任利潤值的差額的95%增持公司股票。2022年4月16日,公司發(fā)布了《2021年年度報告》,因受原料、化輔、能源、物流等成本上升影響,公司經營面臨一定壓力,2021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5.16億元,未達成責任利潤考核目標。根據承諾要求,公司控股股東應于2023年4月16日前出資27,011.30萬元進行二級市場增持。
截至公告披露日,泰盛實業(yè)及其一致行動人吳麗萍、林文新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484,565,95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2.16%。泰盛實業(yè)持有公司股份1,297,936,67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8.12%。泰盛實業(yè)尚未進行增持,增持承諾無法在原定期限內完成。
自承諾增持以來,控股股東積極籌劃增持事項,但因資金安排、時間規(guī)劃因素未能如期實施。為了維護上市公司權益,控股股東擬將承諾履行期限延期12個月至2024年4月16日。同時,基于對公司未來發(fā)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可,實際控制人吳明武先生擬作為承諾主體與泰盛實業(yè)共同履行增持承諾。除此之外,增持承諾其他內容不變。
山鷹國際于2023年3月29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控股股東延期履行增持承諾并增加增持主體的議案》,控股股東延期實施增持承諾并增加增持主體的原因符合實際情況,同意控股股東將承諾履行期限延期12個月至2024年4月16日并增加實際控制人吳明武先生為增持主體,關聯董事吳明武先生回避了表決。此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山鷹國際本次延期實施增持承諾及增加增持主體事項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8號——股份變動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30%但未達到50%的,自上述事實發(fā)生之日起1年后,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的2%的股份”??毓晒蓶|及實際控制人增持承諾存在因法規(guī)限制、資本市場情況發(fā)生變化等因素而導致無法按期增持的風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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