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牛被禁止生產銷售”今日上了多個網(wǎng)絡平臺熱搜。
中國紅牛被禁止銷售?
據(jù)羊城派,近日,泰國天絲醫(yī)藥保健有限公司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決書,中國紅牛被禁止生產銷售。
(資料圖)
判決書顯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國天絲針對中國紅牛旗下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紅牛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三家企業(yè)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紅?!弊謽拥钠髽I(yè)名稱,同時連帶賠償原告泰國天絲3000萬元。
泰國天絲方面確認了上述信息,并同時表示,除了司法上的侵權認定,目前市場上包括京東、天貓、中石油、中石化、沃爾瑪?shù)仍趦鹊闹髁髑蓝家呀?jīng)全面下架了侵權商品“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即華彬集團生產的紅牛產品。
中國紅牛回應:造謠抹黑
對此,中國紅牛回應稱,這是網(wǎng)絡水軍大規(guī)模造謠引流、抹黑中國紅牛。
中國紅牛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虛假信息和不實言論,企圖混淆視聽、誤導大眾,已經(jīng)嚴重構成對中國紅牛的名譽侵犯,對于造謠引流、惡意抹黑等違法行為,中國紅牛將堅決依法追究。
中國紅牛方面表示,其要求各類網(wǎng)絡平臺及惡意發(fā)布虛假信息的網(wǎng)絡用戶立即主動刪除相關文章和信息內容,并立即停止侵害中國紅牛合法權益。
關于近日媒體報道泰國天絲收到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6)吉民初34號判決書,中國紅牛表示,吉林高院和此前浙江高院、廣州天河法院的一審判決等多起判決是泰國天絲2016年開始多年濫訴的結果,而且并非生效判決,并不具有既判力或者執(zhí)行力。相關當事人將依法上訴,維護自己的權益。而熱炒一審判決,故意引發(fā)公眾誤讀,影響司法正常審理,不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也已經(jīng)涉嫌不正當競爭。
中國紅牛之爭相持7年,雙方爭議焦點在于合資公司存續(xù)是20年還是50年。中國紅牛表示,依據(jù)1995年11月10日簽署的《協(xié)議書》(《50年協(xié)議書》),享有在中國獨家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產品的權利。廣東深圳前海法院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了《50年協(xié)議書》第一條有效的一審判決。中國紅牛認為,這份協(xié)議泰國天絲方面多次公開甚至在法庭上否認簽署過,明顯在撒謊,違背誠實守信原則。
中國紅牛表示,依據(jù)《50年協(xié)議書》,泰國天絲有為合資公司履行合同的義務,同時必須按1995年合資合同提供商標使用權和供應香精香料,其發(fā)起“商標訴訟戰(zhàn)”的基礎已不復存在,那么此前針對中國紅牛及經(jīng)銷商、生產商、供應商等發(fā)起的一系列侵權訴訟也將面臨顛覆性后續(xù)。
紅牛相關糾紛錯綜復雜,涉及市場主體多、利益大,附著產業(yè)鏈涉及上百萬人的飯碗,社會影響巨大。中國紅牛生產和銷售一切正常。中國紅牛要求各類網(wǎng)絡平臺及惡意發(fā)布虛假信息的網(wǎng)絡用戶立即主動刪除相關文章和信息內容,并立即停止侵害中國紅牛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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