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翔騰達董事陳暉3月底即已失聯(lián) 曾參與齊翔集團質押融資
2023-04-14 15:00:52    每日經(jīng)濟新聞

每經(jīng)記者 彭斐 每經(jīng)編輯 文多

4月12日晚間,齊翔騰達(SZ002408,股價7.13元,市值202.69億元)公告稱,近日,公司工作人員多次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與公司董事陳暉聯(lián)系,均無法與其本人取得聯(lián)系。據(jù)了解,陳暉為“雪松系”派駐董事。


(資料圖)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梳理公告發(fā)現(xiàn):陳暉在3月底就曾缺席齊翔騰達董事會,而2022年10月、12月召開的兩次董事會上,上市公司董事中無人缺席。

去年12月陳暉照常參與董事會

在上述公告中,齊翔騰達提到,公司已向陳暉的工作單位聯(lián)系詢問其現(xiàn)狀。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回復,無法確定其失聯(lián)的具體原因。

4月13日上午,《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以投資者身份從齊翔騰達方面確認,公司聯(lián)系的陳暉的工作單位為“雪松系”公司。

作為董事,陳暉未參加4月12日的齊翔騰達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臨時會議。但《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3月底,齊翔騰達方面就已經(jīng)聯(lián)系不上陳暉。

齊翔騰達4月1日公告顯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臨時會議通知于2023年3月28日以電子郵件和專人送達方式向全體董事發(fā)出,會議于2023年3月31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應參會董事9名,實際參會董事8名。董事陳暉因無法取得聯(lián)系,未出席會議。

第一財經(jīng)援引“接近監(jiān)管的權威人士處消息”報道,陳暉早在去年10月份即已失聯(lián),失聯(lián)原因可能涉及“雪松控股向多家金融機構”融資事件。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在去年10月份、12月份齊翔騰達方面召開的兩次董事會上,并未有人缺席。公告顯示: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臨時會議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應參會董事9名,實際參會董事9名;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次臨時會議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應參會董事9名,實際參會董事9名。

也就是說,在2022年10月份、12月份的董事會上,作為董事的陳暉仍在照常參會。4月13日下午,公司投資者熱線工作人員對《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表示,公司召開董事會都是如實登記,是和董事取得聯(lián)系后、有簽字確認后,要提交交易所報備的。

截至目前,齊翔騰達并未披露2022年財報,但《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從其2021年財報中發(fā)現(xiàn),陳暉在雪松方面擔任要職。齊翔騰達2021年財報顯示,陳暉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并在雪松金服(北京)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弘松投資有限公司、廣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雪松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等超過40家企業(yè)兼任董事、監(jiān)事等職。

曾參與齊翔集團質押融資

一位接近齊翔騰達的人士介紹,陳暉為“雪松系”方面派駐的董事,曾在齊翔騰達大股東——淄博齊翔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本文中簡稱齊翔集團)擔任董事長等職務。

2016年,雪松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雪松實業(yè))與車成聚等48名自然人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受讓后者所持有的齊翔集團80%股權,雪松實業(yè)成為齊翔騰達間接控股股東。齊翔騰達也由此成為“雪松系”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在雪松實業(yè)入主后,齊翔集團就開始了“質押融資之旅”,陳暉則在齊翔集團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隨著“雪松系”風險逐漸暴露,受其債務危機拖累,齊翔集團所持齊翔騰達股票逐漸被質押和凍結。同時,齊翔集團的財務狀況也越顯窘迫。

淄博中院2022年10月9日出具的民事裁定書顯示,根據(jù)齊翔集團提交的中喜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中喜財審2022S01548號《淄博齊翔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審計報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齊翔集團資產(chǎn)總計10.06億元,其中貨幣資金僅存5.74萬元,其他應收款6.56億元(均為關聯(lián)方往來款)、長期股權投資3.44億元(為持有齊翔騰達股權)及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535.26萬元。

2022年11月,隨著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淄博中院)作出裁定,山東能源集團旗下的山東能源集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能新材料),成為齊翔集團的重整投資人。這意味著山東省國資委將成為齊翔騰達的實際控制人。

對齊翔集團以及齊翔騰達來說,山東能源集團的出現(xiàn)無異于一劑強心針。而實際情況可能并非一片光明,在山能新材料將正式成為齊翔集團控股方的節(jié)點,齊翔集團被判承擔巨額或有債務。

彼時,《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從多個渠道獨家獲得三份齊翔集團作為擔保方的判決文書,案號分別為“(2022)魯03民終3219號”、“(2022)粵01民初786號”以及“(2022)粵01民初858號”,其中均提到齊翔集團為雪松方面提供擔保的相關事宜。

一審法院查明的信息顯示,2021年10月18日,廣州新華城發(fā)員工黃綺萍在雪松總部大樓2層會議室,與雪松實業(yè)高管、齊翔集團彼時的法定代表人陳暉一起,與車成聚進行微信視頻通話,黃綺萍在通話中告知車成聚有兩份股東會議決議要求確認。

在淄博中院判決書的案件陳訴中,車成聚辯稱:“視頻電話顯示車成聚是被告知有2個擔保(4.36億元+60億元)需要他同意并簽署股東會決議,并向其宣讀了已蓋好淄博齊翔集團公章的2份股東會決議內(nèi)容?!?/p>

最終,在此次擔保中至關重要的股東會決議上,沒有出現(xiàn)車成聚的簽名。

去年11月份,一位接近齊翔集團重整管理人的人士透露,自2021年以來,雪松實業(yè)方面陷入債務危機,齊翔集團為雪松實業(yè)及其關聯(lián)方提供了巨額保證及股票質押擔保,這些擔保合同簽署多數(shù)晚于(雪松系公司方面與相關方簽署的)主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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